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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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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商业服务业优秀店长大赛

来源: 东北商业网  作者: 不详  时间:2010-03-05

2010年首届沈阳市商业服务业优秀店长大赛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现代商业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拓宽人才快速成长的通道,激发全行业广大职工不断学习、爱岗敬业的热情,提高业务素质,推动我市现代商业服务业大发展、快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按照“沈阳市百千万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和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工作要求,市总工会、市服务业委员会决定共同举办“2010年首届沈阳市商业服务业优秀店长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报名程序

 凡在我市地域内商业服务业企业中担任店长职务,独立负责单个门店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竞赛(商业服务业企业以零售业类为主,含各类型超市、百货店、购物中心、专业店与专卖店)。

 参赛者可通过基层单位工会推荐后报名。参赛者需填写《沈阳市商业服务业优秀店长大赛报名表》(一式两份),另附2寸照片2张(报名表可到市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报名时需出具参赛者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各一份。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按总成绩择优排列名次。

 理论考试内容:门店管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实际操作考核内容:门店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协作、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竞赛大纲、比赛规程另行下发。

 三、竞赛日程安排

 1、1月下旬至2月中旬向全市相关商业企业发出《竞赛通知》,组织报名;

 2、2月下旬组织参赛者免费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本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培训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印的教材;

 3、3月上旬进行理论考试;3月中旬进行实际操作比赛。

 四、表彰与奖励

 “2010年首届沈阳市商业服务业优秀店长大赛”的表彰包括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竞赛成绩优异者将被推选参加“全国商业服务业优秀店长大赛”。

 1、竞赛成绩前31名的选手,按照《2010年沈阳市“百千万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和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其他优秀选手由本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表彰奖励;

  2、在竞赛协办单位、参赛选手单位中,评选若干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在为竞赛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中,评选部分优秀组织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竞赛活动的领导,成立“2010年首届沈阳市商业服务业优秀店长大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竞赛活动。

 组  长:王义清     市 总 工 会 副 主 席
            刘杰然     市服务业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毛积涛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冯  慧     市服务业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  森     市服务业委员会人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工会。联系人:刘胜国  张爽    联系电话:22853896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对本次竞赛活动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按有关要求组织好参赛选手报名、培训、比赛等活动,为职工学习技术、提升素质创造良好环境。

 2、各单位要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以本次竞赛为契机,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技术、练本领”的热潮,全面提升我市商业职工队伍技术素质和技术水平。

 3、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加大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对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创新、拼搏进取的良好氛围。

 4、各单位要认真探索和建立对竞赛成绩优秀者的使用、管理和激励机制,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鼓励更多的商业职工钻研业务,岗位成才,为推动企业和我市服务业大发展、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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